一、建設項目的名稱與概況
項目名稱:梅州市廢活性炭再生利用綜合處置項目
建設單位:梅州市優航科技有限公司
建設性質:新建
建設地址:梅江區西陽鎮雙黃村奇龍坑;項目中心地位置理坐標:北緯24°18′27.82″;東經:116°10′59.23″
建設內容與規模:分兩期建設。一期生產線處理廢活性炭1.5萬噸/年,年產再生活性炭1萬噸/年;二期生產線處理廢活性炭1.5萬噸/年,年產再生活性炭1萬噸/年。全廠合計處理廢活性炭3萬噸/年,年產再生活性炭2萬噸/年。
二、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
本項目施工期的環境影響主要是建筑施工、設備安裝等施工活動造成的施工廢氣、廢水、固廢、噪聲對局部環境造成的短期影響。
本項目運營期的環境影響主要是裂解爐燃燒室不凝氣體燃燒廢氣、不凝氣燃燒爐燃燒廢氣、炭黑塵、燃料油儲油罐大小呼吸排放的非甲烷總烴、食堂油煙廢氣;生產廢水、生活污水,初期雨水;水處理沉淀渣、儲罐沉淀油渣、維修廢機油、廢抹布手套、生活垃圾;噪聲和環境風險,會對周邊環境產生一定影響。
三、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
1、廢水污染防治措施
本項目廢水主要為余熱鍋爐定期排水、循環冷卻水定期排水、軟水制備反沖洗廢水、堿液循環池排水、除霧器分離廢水、沖洗廢水、化驗室廢水、員工生活污水、初期雨水等。本項目經中和預處理的化驗室廢水、經沉淀預處理后的初期雨水、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其它股廢水擬統一采用“一體化生化處理設施+絮凝沉淀+保安過濾器RO膜+蒸發器”處理工藝處理達標后,回用于再生爐廢氣處理和循環冷卻等工序,不外排。后期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網。
2、廢氣污染防治措施
(1)廢活性炭暫存倉庫廢氣的防治措施
本項目設置有廢活性炭的暫存倉庫,廢活性炭暫存過程中會產生VOCs,成分較復雜。為減少暫存過程無組織廢氣的產生,使廢物處于密閉狀態存放,避免廢氣的產生和溢出,廢物入場后盡可能的縮短貯存時間。廢活性炭暫存倉庫廢氣經負壓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+15m高排氣筒(DA001)高空排放,滿足參考標準《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》(DB44/814-2010)的要求,顆粒物滿足廣東省《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7-2001)中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的要求。
(2)再生爐廢氣處理措施
本項目活化爐廢氣中的污染物主要有 HCl、SO2、NOx、HF、CO、顆粒物、二噁英、 VOCs等。再生爐廢氣經“二燃室燃燒+SNCR脫硝+急冷+干式脫酸(噴氧化鈣)+干式除二噁英(噴活性炭)+2#布袋除塵器除塵+濕式脫酸(二級堿液噴淋)+除霧+2#活性炭吸附+50m高排氣筒”處理后,廢氣污染物排放均能滿足《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484-2020)和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1993)相關標準的要求。
(3)成品篩分、包裝過程產生的顆粒物廢氣處理措施
本項目活性炭再生后處理篩選、包裝過程會有少量顆粒物揚散,滾筒篩設備密閉配套吸風裝置,包裝工序設置集氣罩,收集顆粒物后由一套高效袋式除塵器處理通過15米高DA003排氣筒高空排放。
(4)污水處理站廢氣處理措施
本項目污水站運行過程會產生一定量的臭氣,主要污染物為NH3,H2S和臭氣濃度等。污水處理站的臭氣主要來自廢水暫存池、一體化生化處理設施等廢水處理設施,均為無組織逸散。加強場內及周邊綠化,并對廢水處理站構筑物噴灑除臭劑,采用純天然植物提取液噴灑至污水處理設施及其周圍,經相應臭氣污染治理措施處理后無組織排放;場界惡臭污染物排放可滿足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93)無組織排放要求。
(5)蒸發器不凝氣處理措施
本項目污水處理站采用的三效蒸發器處理廢水過程中會產生不凝氣,主要是水蒸汽和少量揮發性有機廢氣 VOCs,由于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為全鹽量,因此不凝氣中揮發性有機廢氣量較少,本項目在冷凝器放散口設置水封裝置,產生的少量散逸廢氣直接無組織排放。
經上述措施處理后,項目廢氣經處理達標后排放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不大。
3、噪聲防治措施
在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噪聲污染控制措施后,項目營運期可滿足《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》(GB12348-2008)中的聲環境1類功能區標準,對區域聲環境的影響較小。本項目建設所產生的噪聲,可以被環境所接受,從聲環境角度該項目可行。
4、固體廢物防治措施
破損布袋、布袋除塵器的收塵、廢耐火材料、廢包裝袋、廢活性炭、污水處理污泥、沉降灰渣、三效蒸發雜鹽、化驗室廢物、廢 RO膜、廢離子交換樹脂經收集后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,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;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。
本項目產生的各種固體廢物均能夠得到安全處置,加之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,對環境影響很小。
四、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
本項目選址符合國家、廣東省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規劃的要求,符合梅州市的環境保護規劃要求,項目選址具有規劃合理合法性和環境可行性。
本項目關于廢水、廢氣、固體廢物和設備噪聲的污染防治對策和措施切實可行,能夠保證達標排放。達標排放的各類污染物對外部水環境、大氣環境所構成的影響處于可接受范圍,污染物的排放滿足環境容量的限制要求,不改變所在地區的環境功能屬性。
本評價報告書認為,本項目在保證嚴格執行我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“三同時制度”,對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上述建議切實逐項予以落實,并加強生產和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、保證各種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前提下,本項目在總體上對周圍環境質量的影響可以得到有效控制,符合國家、地方環保標準。因此,從環保角度而言,本項目“梅州市廢活性炭再生利用綜合處置項目”的建設是可行的。
五、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
建設單位:梅州市優航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梅江區西陽鎮雙黃村奇龍坑
聯系人:候建軍
聯系電話:13825989152
電子郵箱:584608417@qq.com
六、環評單位及聯系方式
評價機構:梅州森淼環保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梅州市江南濱江路07棟首層2號店1號
聯系人:廖工
聯系電話:18923027881
七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
1、為讓公眾對項目環境影響有更深入的了解,公眾可查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,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網址鏈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wZ_c5Ij7Ht9fOm1Iyq51KA ,提取碼:3V22,紙質版可聯系我公司或環評單位獲得;本項目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為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(見報告書)的公民、法人和組織的意見,鼓勵環境影響評價范圍之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;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網址鏈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4、公眾可以通過信函、傳真、電子郵件等方式,在10個工作日內將填寫的公眾意見表提交我公司,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。
我公司和環評單位將對反映的意見認真核實、對待,對良好建議我們將積極采納,并貫穿于整個建設過程中。
公示時間為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。
梅州市優航科技有限公司
2023年02月07日
聯系電話: 18319290280
地址: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申渡村申坑40號
郵箱:247577567@qq.com